问题 | 我找了一家外卖代运营公司,交了3980块钱,说给我保证每个与做到800单左右可以报警吗? |
释义 | 网上被骗的,建议立刻报警,并在最短时间内到相关金融机构报备被骗情况,以便快速拦截被骗款项,减少损失。对于已经被骗的款项,只能等诈骗案件侦破后,才能追回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案件侦破时间较长,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将所骗款项挥霍一空,此时,人民法院在判决返还财产时,可能也会出现无法追回的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在上买了一家代运营店铺的服务,本来承诺 我国法律规定,认定合同欺诈方式为,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微信一个女孩让我支付宝给他转800块钱,我转了,她把我拉黑了,知道她电话和真实姓名,可以起诉吗? 法律分析: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被黑号了,骗走800块钱,一个多月了。号没给我,能不能先把他微信给封了 微信被骗的,当事人可以与诈骗人协商要求其返还钱财,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和抓捕违法行为人,给予其罚款和拘留的治安处罚,并追回赃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我被网络诈骗了1000块钱,叫骗子退钱他不退,然后去报警了,骗子发信息过来说要告我 网上被骗了钱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不立案的,应当将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网络上找的网络代运营公司被骗了一万块钱,起诉的话由于是异地,怎么起诉呢,在我的所在地起诉就可以吗? 个人起诉异地公司的流程如下:1、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确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2、当事人准备齐诉讼材料后去有管辖权的法院办理起诉手续,一般是到被起诉公司所在地的基层法院去起诉。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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