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民法典对房屋租赁的规定是:房屋租赁是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租赁合同,双方就约定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     法律客观: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条  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