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宗教裁判所能否替代国家法院?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享受宗教信仰的自由,有宗教信仰的公民和宗教团体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宗教裁判所是宗教团体内部的纠纷解决机构,其裁判力量仅限于宗教内部事务,不能代替国家法院进行诉讼裁判。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条规定:“本法规定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和国际惯例。”因此,宗教裁判所无法替代国家法院。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享受宗教信仰的自由,有宗教信仰的公民和宗教团体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条:“本法规定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和国际惯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