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股权投资公司注册资本条件 |
| 释义 | 1)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注册资本=500万元;有良好的经营记录。 2)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有良好的经营记录。 3)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 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4)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向市金融办申请前置批文;注册资本=200万美金等值货币;2名五年以上从业经验的高管。 5)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基金 向市金融办申请前置批文;注册资本=1500万美金等值货币;单个合伙人出资=100万美金等值货币;申请设立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的境外投资人,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在其申请前的上一会计年度,具备自有资产规模不低于一亿美元或者管理资产规模不低于二亿美元; 由于我国目前在公司类型的划分上还没有涉及到,但民间比如说重庆就已经有类似公司的设立,只是,对于股权投资公司设立多少钱还未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作为支持。但股权投资公司成立因其具有特殊性,故在注册成立时政府会依据更高标准来规范该公司设立的制度规范,避免引起市场经济的不稳定,导致市场调节失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