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应当根据工商登记文件的记载确定有关当事人的股东资格。除了以下两种情况: 1.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约定,且其他股东对隐名者的股东资格予以认可的; 2.根据公司章程的签署、实际出资。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指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具体如下: 1、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争议的,应当结合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出资情况、出资证明、是否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因素,充分考虑当事人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综合认定; 2、投资者虽未签署公司章程,但已按协议实际出资,并被工商登记为股东。投资者主张不具备股东资格,要求收回出资的,不予支持; 3、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具有股东资格。公司未设立股东名册或者记载,但在公司章程上签字并记载为股东的,具有股东资格; 4、股东与第三人约定第三人不需要出资,但可以享受公司利润。第三人要求确认股东资格或者要求公司支付利润的,不予支持。 二、暗股有法律效应吗 1.有效,你们是签代持股协议,约定谁实际出资(隐名股东),谁是显名股东(公司章程上挂名)。如果出现法律纠纷,你可以拿代持股协议披露隐名股东,就是实际出资人。2.如果单位有违法经营,你是法定代表人,而且是实际控制人,你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能证明你不是实际控制人,只是挂名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承担责任。 三、隐名出资人怎么去证明出资行为 隐名出资人可以依据其与名义出资人之间的隐名投资合同或者其他出资事实证明其为真正的出资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确认,涉及实际出资额、股权转让合同、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工商登记等。 确认股东资格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在具体案件中对事实证据的审查认定,应当根据当事人具体实施民事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选择确认股东资格的标准。 法律依据:《江苏省高院:关于审理适用公司法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27.股东(包括挂名股东、隐名股东和实际股东)之间就股东资格发生争议时,除存在以下两种情形外,应根据工商登记文件的记载确定有关当事人的股东资格: (1)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约定,且其他股东对隐名者的股东资格予以认可的; (2)根据公司章程的签署、实际出资。出资证明书的持有以及股东权利的实际行使等事实可以作出相反认定的。 实际出资并持有出资证明书,且能证明是由于办理注册登记的人的过错致使错误登记或者漏登的,应当认定该出资人有股东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