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楼顶维修费如何分摊 |
| 释义 | 法律分析:楼顶维修费用由共同使用楼顶的业主按照比例分摊。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一、公共维修基金有什么用处 在保修期满后,公共维修基金将用于物业公共部位维修。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的维修,缴纳的一定标准的钱款,这笔款项将被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具体的,业主应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实际的费用。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绿地、道路、路灯、非经营性车场车库等。 二、拿到 房本 没交 维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不交是不可以办理出房产证的,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维修基金的缴款凭证。二、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三、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四、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三、物业未签合同公共收益归谁 物业未签合同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需要先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再按照相关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该主要用在补充专项的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来进行使用。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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