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工商局名称核准登记; 二、刻章: 1、全体股东章。 2、法人章。 3、财务章。 三、银行开立验资户: 1、预约银行开立验资户(所需材料: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投资人的私章、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开户费,以上材料根据银行要求)。 2、2-5个工作日(具体根据开户银行不同时间不同)。 四、验资: 1、银行询证函、对账单、进账单(银行直接邮寄会计师事务所)。 2、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租赁合同复印件、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验资业务说明书、验资事项说明书(给会计师事务所)。 3、出具验资报告。 4、资料齐全后3-5个工作日。 五、申请工商营业执照; 六、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七、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八、银行开设基本户; 九、领开户许可证销验资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