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期限缩短后,房东对租客的义务有哪些改变? |
释义 | 法律分析:当房屋租赁期限缩短后,房东对租客的义务将发生变化。首先,房东应当按照缩短后的租期计算租金;其次,房东需要在约定的租赁期结束时将住房交还给租客;同时,如果租赁期限发生变化,双方应当重新协商租赁条款并签订补充协议。此外,如果租赁期限缩短是因为房东自身原因导致的,房东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约定不一致的,应当以最后一次约定为准;当事人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的履行等事项约定协议。协议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合同性质、交易习惯和公平原则履行义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自动续约的,自动续约期限应当与原租赁期限相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九条: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可以依法变更、终止物权合同。变更、终止物权合同,应当订立书面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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