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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承揽合同的法定终止情形有哪些
释义
    根据承揽合同的性质,承揽合同可因下列事由而终止:
    1、承揽人死亡或者失去工作能力。
    2、定做人死亡,并且其继承人不需要该项工作。
    因前述事由而终止合同时,如果承揽人已经完成了部分工作,并且该部分工作对定作人或者定作人的继承人有用,则定作人或者其继承人应当验收承揽人已完成的工作部分并支付相应的报酬。
    3、承揽人或者定作人被宣告破产。
    承揽合同一方面是诺成合同,同时也属于不要式合同,对于当事人而言在订立承揽合同的时候,可以根据情况选择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中任一种形式订立。而在承揽合同的终止问题上,主要分为三类情况,包括因为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而导致合同终止、因为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约定而终止、因为出现一些法定事由而导致承揽合同终止。
    一、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合同与建设合同的区别?
    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都有资质的要求,而承揽合同则不需要;
    2、合同标的物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一般是需要招标、投标的大型工程,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小到对普通物品的修缮;
    3、合同签订形式要求不同。因为建设工程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所以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而承揽合同就类似于买卖合同,一般日常交易都是采用口头形式的,当然标的物比较贵重的承揽合同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
    4、人身依附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而承揽合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只能由承揽人自己完成工作。
    二、装修协议书怎么写?
    装修协议书一般属于承揽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其内容一般包括:
    1、承揽的标的是指承揽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具体说,即承揽人按照定作人要求所应完成的工作成果;
    2、数量,是指承揽人应当完成的工作量;
    3、质量,是指承揽人完成工作成果的标准程度;
    4、报酬,是指承揽人按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定作人工作成果后,定作人应支付给承揽人的酬金;
    5、承揽方式,是指承揽人为完成定作人所要求工作而采取的具体方式;
    6、材料的提供,是指完成承揽工作所需材料提供的相关内容,包括由哪一方当事人提供材料,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材料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7、履行期限,是指双方当事人履行各自义务的时间;
    8、验收标准和方法,是指定作人对承揽人提交的材料、工作成果质量进行检验收取的标准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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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5 10:3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