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起诉后如何写应诉书 |
释义 | 写应诉书的步骤: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3、答辩的理由。应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规定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 4、答辩请求。答辩请求是答辩人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 5、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6、答辩人签名; 7、答辩时间。 民事诉讼庭审答辩应从如下四个方面进行: 1、原告据以起诉的事实或理由是否成立; 2、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原告起诉的证据是否充足; 4、答辩人对本案是否负有责任或双方责任的大小。 综上所述,在民事诉讼的过程当中,首先是由原告进行起诉提交,诉讼状法院在收到诉讼状以后,决定受理案件,会通知给被告,而被告需要在收到通知后的15天以内提交答辩状,然后双方准备开庭,需要在庭审中进行答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二十七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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