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悬赏公告要付给法院钱吗 |
释义 | 悬赏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公告,申请执行人承诺对于提供有关案件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并据此线索取得实际执行效果的,按照公告确定的条件和标准给予举报人一定奖金的执行措施。 申请悬赏执行,一般应当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由法院发出悬赏令。悬赏金需要预交,如果悬赏执行取得实际效果的,悬赏金应在被执行人财产中优先扣除。这只是预交的费用,如果没有获得有效的执行线索的,悬赏执行到期后会将费用退还。 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悬赏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二)有关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该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时,自愿支付悬赏金的承诺; (三)悬赏公告的发布方式; (四)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决定是否准许。 补充: 人民法院决定悬赏查找财产的,应当制作悬赏公告。悬赏公告应当载明悬赏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领取条件等内容。悬赏公告应当在全国法院执行悬赏公告平台、法院微博或微信等媒体平台发布,也可以在执行法院公告栏或被执行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处张贴。申请执行人申请在其他媒体平台发布,并自愿承担发布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悬赏公告发布后,有关人员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应当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应当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人民法院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应当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悬赏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二)有关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该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时,自愿支付悬赏金的承诺; (三)悬赏公告的发布方式; (四)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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