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合同 的性质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意义的性质。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确立 劳动关系 的协议,是实现劳动权利和招用人员的法律形式。但它还具有社会性质。因为它还是用人单位招用和组织使用劳动力的手段,其社会经济地位在不同性质的国家是有差别的。那么,劳动合同属于什么合同性质呢,其劳动合同的特征: 1)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是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 2)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从组织管理上看,又具有录属关系。 3)劳动合同有约定的适用期。一般为3个月至6个月。 4)劳动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往往还涉及第三人的利益。 5)劳动合同必须依法定程序订立。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