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签合同注意哪些事项 |
释义 | 买房签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 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 3、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 4、明确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 5、明确面积误差的处理结算办法; 6、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一、购房合同什么时候解除 购房合同解除的条件是:1、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在交付房屋日期到来前,开发商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其不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或者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退房。2、开发商将已售房屋私自抵押。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私下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购房人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退房并解除合同。3、一房二卖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私自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要求退房并解除合同。4、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如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5、房屋不符合要求的。如因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房屋的主体结构、防水、电气、管道等存在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没有约定处理方式或约定的处理方式不明确的,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6、开发商迟延履行主要义务。如开发商在交房期满后,经购房人催告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卖方的原因,导致买房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7、合同中对购房人退房有明确约定的。在标准购房合同中,有协议条款部分,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对购房人有权要求退房规定了明确的条款,则可以依据该条款要求解除合同。8、双方协商一致。 二、何时可以要求退房,开发商欺诈怎么办 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出现下列情况时,购房者可要求退房: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8)合同中约定的其它退房条件出现时。 遭遇开发商欺诈时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出卖人双倍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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