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广义的解散登记除包括狭义的解散登记外,还包括那些解散但无须清算的公司解散的登记,主要是公司合并、分立和组织形式变更导致的解散的登记。 公司解散登记的目的主要是公示公司解散的信息,一方面使登记机关及时了解企业变化,便于监督管理,促使公司及时依法清算。 另一方面使有关利害关系人知悉公司解散的事实,尤其是保障公司的债权人对解散信息的获取; 从而免受不可预见的损害,以保护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保护社会交易的安全。 一、新公司多久可以注销 新成立的公司不管经过多长时间只要经法定程序就可以注销。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不能解决的,或其他导致公司解散的事由出现时,设立人可以决议解散公司,并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应当制作报告递交至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合并分立,要公司注销吗? 需要进行清算手续的是指公司解散的情形,但是公司进行合并或者分立时,都不需要清算。就算公司因为分立、合并,公司法人消灭的,也不需要逬行另外的清算;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进行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的程序,办理工商登记后就可以完成分合工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 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