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 |
释义 | 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以下: 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超豪华小汽车。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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