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人异地离婚怎么离?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如果有一方想要离婚,通常会在另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么就会向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在其他地方起诉离婚。 法律分析 如果有一方想要离婚,通常会在另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么就会向经常居住地(离开住所地满一年以上的地方)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在其他地方起诉离婚。 拓展延伸 离开住所地满一年后如何离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因离婚需要办理离婚登记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而根据第一千零八十条的规定,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因此,在离开住所地满一年后,只要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夫妻双方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结语 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应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程序合法合规。若原告和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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