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从什么时候开始? |
释义 | 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里所说的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宣告死亡指公民因战争、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等原因下落不明,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依法推定其死亡。 一、法律规定什么时候法定继承 在没有遗嘱继承的情况之下,就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121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一)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死亡的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二)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人,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继承的时间是一个具有相当敏感性的法律问题,这个时间被《民法典》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保护了被继承人、继承人的合法继承权,也减少了因继承权问题引发的民事纠纷。 二、继承发生时间怎么确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根据这一规定,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应以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为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1)自然死亡时间的确定。确定公民自然死亡的依据是: ①被继承人呼吸停止,心脏停止跳动的时间; ②医院的死亡证书中记载的死亡时间; ③户籍管理登记手册中记载的死亡时间。 (2)公民宣告死亡时间的确定。宣告公民死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①公民下落不明须达到法定的期间。在一般情况下,公民须下落不明满四年才有权提出宣告死亡申请;但若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就可以提出宣告死亡申请;若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须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并满4年后才能提出宣告死亡申请。 ②只有经利害关系人提出宣告死亡申请,人民法院才能依法作出死亡宣告。利害关系人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有利害关系的。 三、被继承人没有死还能继承遗产吗 不能,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里所说的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前者是指公民因病、因意外事故或者被人杀害等原因而死亡;后者是指公民因战争、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等原因下落不明,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依法推定其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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