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如何申请首付 |
释义 | 一、公积金如何申请首付 在购房时,除最常见的公积金贷款外,也可以申请公积金提取。若当您在购买新房时尚未满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那么在商业贷款购房后,凭借《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其他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作为首付或其他用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只要你在成都缴纳了公积金,在买房后,即可以申请公积金提取。 那么,买新房如何提取公积金做首付呢?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购买的是成都市内的商品房,那么需要在购房合同备案登记后的12个月内提取,如果是成都市外的商品房,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款发票后12个月内申请提取,且均只能提取一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除此之外,即使提取了首付,在您还款满12个月后,还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月供,提取金额高可达12个月的月供总和,且不超过公积金余额,以后每年度可提取一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 二、公积金装修贷款如何申请 第一步:申请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在售房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按表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确定贷款金额; 2、建造、大修自住房的,凭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 3、购买具有完全产权的私有住房(即二手房)的,到长房置换担保有限公司办理申请。 第二步:审核 售房单位或担保公司将借款人资料连同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等材料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第三步:签订贷款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通知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四步:担保 1、购买与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的开发商所建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房屋未正式办理抵押手续前由开发商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2、购买有产权证、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直接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抵押科办理抵押登记,带相关手续到产权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3、购买有产权证、无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需由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第五步:银行放款 借款人以上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中心向委托银行发出《准予放款决定书》,通知银行放款。 第六步:还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中月还款额的约定,按月向银行还款。 三、公积金贷款如何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城镇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的项目按揭银行情况,问清楼盘“五证”是否齐全、能不能给自己提供相关手续等。假如开发商虽然“五证”齐全但不给购房者提供,也不可能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1、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2、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1)借款人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2)借款人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3)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4)抵押物或资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资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5)有所购(建、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建、修)住房的首付款;(6)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7)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大修的、应出具自有住房产权证明;(8)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9)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3、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4、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5、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四、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如何申请 组合贷款申请:申请组合贷款,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初审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它手续时,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办理有关手续。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同时由银行拨付到售房单位帐户。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不过执行不同的利率。组合贷款流程: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五步: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第二步:银行审核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第七步:银行划款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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