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具体得看规划设计是如何规定的。从所有权的角度分析,毗连房屋的毗连部分,往往既是某个业主享有所有权的建筑单元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与其他业主共有的一部分。因此,屋面平台应当是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分类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分类如下:
 1.以商品房使用性质为标准可以分为,居住商品房销售和非居住商品房销售;
 2.以房屋销售价格为标准可以分为,平价商品房销售和市场价商品房销售;
 3.以房屋销售对象为标准可以分为,内销房销售和外销房销售;
 4.以房屋的建成为标准分为,现房销售和期房销售。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有以下这些: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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