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尚未完工能否索要工程款 |
释义 | 建设工程尚未完工一般不能索要工程款,而要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能索要工程款。但是如果双方签订的工程合同中约定了按工程进度支付款项的,则可以在达到约定的要求时向对方索要工程款。 一、工程合同付款节点规定 付款节点就是约定一个工程每次付款的时间或工程形象进度的节点(如基础完工付总价款的15%)。付款节点一般在工程招标时候就要约定,中标后签订施工合同时候就根据招标时候就要约定签署专用条款“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如第一种:基础完成经验收合格10天内付总价的15%,施工合同付款节点是四层结构完成付至总价的30%,结构封顶付至60%,脚手架拆除付至70%,竣工验收合格30天内付至总价的90%,竣工结算后付至总价的95%,5%质保金期满30天付清。 二、工程结算低于合同价怎么办 工程结算低于合同价的处理方式如下: 1、应参照施工合同的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2、应按照定额结算工程价款。按照施工成本价进行结算,对双方均无损失,按照施工成本价据实结算是公平的,更有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平衡双方利益; 3、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并将合同约定价款与成本价之间的差额作为损失计入。 三、家庭装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家庭装修合同注意事项的内容有: 1、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 2、付款方式的确定,一般的装修合同,约定首付10%,每段工序完成验收后付单项工程款的70%,在整体工程竣工后付到总工程款的80%,出具审计报告或结算清单。 3、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的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规格及型号。 4、监理和质检到场时间和次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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