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三类人可补缴养老保险 |
释义 | 1、人员可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2011年7月1日(社保法实施之日)之前与现存续劳动关系单位发生的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2、人员可以个人身份补缴2011年7月1日前的养老保险费。其中,男未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补缴年限不得超过10年。且补缴时间不得早于所在市实施"统账结合"时间(我市1994年10月);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领取基本养老金。 3、人员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个体工商执照至2011年7月1日前的养老保险费。补缴时,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经营者姓名为准,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家人及其雇工。 一、崇州市购买社保的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问题,根据现行社保相关政策规定,在该市购买社保需满足相应条件: (一)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到户口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缴费登记缴纳社保费。 (二)在该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我市购买社保,具体条件如下: 1、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我省户籍人员): 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可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在省内跨市流动就业,且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的,可在最后参保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在我省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且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的,可在最后参保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本省和外省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成都个人社保补缴流程是什么 在成都个人补交社保,一般都是到社保中心的工作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办理的。 个人需要携带 1、被补缴人的社保卡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成都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标准,可以申请补缴。其补缴方式根据参保人员年龄阶段来确定,具体补缴规定如下: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参保中断或暂停缴费两年以内可以补缴,两年以上不得申请一次性补缴。 2、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 1)延迟领取养老金时间,继续缴费至15年; 2)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趸缴标准:以当年所选择的缴费档次作为缴费基数,费率按12%一次性缴纳。 3、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按年/按月缴费或补缴,缴费不得超过15年; 4、距年满60周岁超过15年:按年或按月缴费,缴费时间不少于15年,但不得补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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