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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市公司是不是国企
释义
    上市公司并不都是国企,上市公司的大多数均为私人企业中的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一、新三板挂牌是指哪些上市公司
    不算。在新三板上市的公司在法律意义上不属于上市公司。新三板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制度,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非上市公司,是指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有限责任公司。新三板上市的企业不公开发行,也不公开销售。虽然新三板上市的企业也是股份制企业,但它们只在交易中心进行大规模交易,交易中心只是一个股份转让代理系统。新三板交易场所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除名称中不含证券交易所字样外,其他条件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二、公司上市需要哪些前提条件
    根据《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上市需要满足以下前提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4、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三、股票质押的办理手续有哪些
    办理股权质押手续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首先要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如向本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设定质权,必须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股份出质的,应向质权人转移股东出资证明书的占有。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二)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首先要适用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公司法中有关不得转让股份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质押。质押合同生效时间区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做了不同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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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2 1:0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