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买的房屋属于公寓系统,产权证书被拒绝登记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寓系房屋产权证书的登记存在一些特殊规定,购房人应当积极妥善处理。购房人可以向相关部门或者法院申请解决,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二十三条 公益设施、共有部分和共用设施的使用和管理,应当由业主共同协商一致,或者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进行; 2.《物权证书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公寓房屋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方式登记;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权证书应当载明不动产权利人的姓名、证件种类和号码、原权利人的名称以及权利种类、面积、坐落、权利限制、登记日期等内容。 注:以上法律依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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