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劳动合同一般签订两三年,也可以签订十几二十年,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     劳动合同按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年限规定是没有做出过多的限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方面可以自主地协商确定具体的劳动合同的期限。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