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遵守工作纪律的表现有:
 1、员工没有按照公司的要求,准时打卡上下班。
 2、在上班期间有早退情况,因私提前离开工作岗位。
 3、上班时间内做私人的工作。
 4、超过规定的工作休息时间。
 5、在班不在岗,脱离自己应在岗位的。
 6、请霸王假,未经许可自行次日不到岗工作的。
 7、酒后上岗、值班中饮酒。
 8、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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