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退休有补贴。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干部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