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销售者和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销售者的过错造成产品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