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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第279条解释
释义
    这一规定是购买商品房的业主改变其专有部分住宅用途应遵守义务的条文。将住宅改成经营性用房,使原本用于居住的房屋改为用于经营的房屋,住宅的性质、用途由居住变为商用。这一改变会带来很多弊端,主要有以下情况发生:干扰业主的正常生活,造成邻里不和,引发社会矛盾。另外还会造成小区车位、电梯、水、电等公共设施使用的紧张。外来人员流动快且杂,增加了小区不安全、不安定的因素,防火防盗压力增加。279条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可以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二者缺一不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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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6 1:3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