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遗失如何处理 |
释义 | 如果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遗失了,需要及时向单位或学校申请补办。 补办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具体流程如下: 1、重新签订协议书,如果单位或学校同意补办,那么需要重新签订一份就业协议书,将原协议书的内容重新复制并签字盖章; 2、提供证明材料,在签订协议书的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等; 3、相关部门审核,补办协议书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以确保协议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补办手续完成,审核通过后,补办手续完成,新的协议书生效。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的一种书面合同,内容一般包含以下方面: 1、双方信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 2、就业信息,用人单位名称、所在地、招聘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资待遇、保险及福利待遇等; 3、条款约定,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协议期限等; 4、签署日期,协议的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 综上所述,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具有约束力。为了避免因合同争议、纠纷或远程劳动等问题而产生的失信风险,双方应在签订协议书之前认真核实对方的信息,确保所填写的内容准确无误,并认真理解和评估协议的内容,确保双方都能充分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减少现实生活中的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第十二条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三条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第十四条 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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