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回答 一般情况下,在复议期间的行政处罚决定仍要继续执行。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况的,则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延伸知识】申请行政复议可以提出暂缓申请,但是是否同意还要看公安部门的意见。实践中,一般情况下是需要继续拘留的,不会受到影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建议及时与公安部门沟通,配合缴纳保证金,暂缓执行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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