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 职业病 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因从事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离职必须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 职业病防治 法》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在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机械工业中的手工电弧焊、气体保护焊、氩弧焊、碳弧气刨、气焊等作业,被列入可能导致电焊工尘肺的职业病目录中。 由于《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 劳动合同 。同时《 劳动合同法 》也要求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不能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与其 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