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董事会的三种形式 |
释义 | 法律分析: 董事会的三种形式: 1.底限董事会。仅仅为了满足法律上的程序要求而存在。 2.监督董事会。检查计划、政策、战略的制订、执行情况,评价经理人员的业绩。 3.决策董事会。参与公司战略目标、计划的制订,并在授权经理人员实施公司战略的时候按照自身的偏好进行干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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