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应该如何才能证明 |
释义 | 证明离婚案件分居可以通过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双方约定分居的聊天记录、一方所在地区居委会证明材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分居时间如何证明 分居时间通过以下证据证明: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 分居两年如何证明 分居满两年比较难举证,一般来说能够证明分居的常见证据有租房协议、双方之间关于分居的协议、双方来往的书信以及单位宿舍居住的证明、居委会证明等等。 司法实践中,法官以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来判决离婚的案件很少,因分居满两年的证据带有交强的私密性,能否有效的提供证据证明夫妻双方之间分居,比较困难。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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