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公司需要财务负责人吗 |
| 释义 | 注册公司需要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严格的说必须有会计师资格、从事会计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人才能胜任。 注册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职责如下: 1.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涉及会计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2.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健全保管、领用。维护、赔偿、报废、报损以及人员调动制度,保证账务相符。 3.时刻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做到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依法理财。 4.负责对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组织和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政策执行水平和业务能力。 5.会计或出纳调离本岗位时,应负责监交。 公司注册之后,除了需要财务负责人,其实还有很多的税务事项需要进行处理,比如说申领发票 、核定税种、购买税控设备、记账报税等等。这些事项的办理,都是需要有专业的人员来负责。 注册公司需要准备的资料: 1、 拟定公司名称,行政区域+字号+行业描述+组织形式,公司名称重复率高,建议避免使用常用词组。 2、拟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大小自由,出资方式期限自由,注册资本不需要验资,但并非越大越好。 3、公司的经营范围,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可参考同行,以工商修订规范为准。 4、注册地址,实际营业地址必须与注册地址一致,准备好产权证和租赁合同备查。 5、 确定公司组成人员法人、财务负责人、监事身份证复印件。 6、 确定股东和出资比例股东无人数要求,出资比例自由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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