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财务公司注册条件 |
| 释义 | 财务公司注册条件如下: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拥有核心主业; 2、申请前1年年末,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0亿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且净资产率不低于35%;申请前1年年末,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率不低于30%; 3、财务状况良好,申请前连续2年年末按规定并表核算的成员单位营业收入总额均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税前利润总额均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现金流量稳定并具有较大规模; 4、成立2年以上并且具有一定的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经验;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无不当关联交易; 5、资信良好,申请前连续2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6、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7、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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