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税费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包括如下:     1、印花税:印花税是指在交易、转让、签署合同等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不属于应交税费核算范围;     2、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是指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保费用,不属于应交税费核算范围;     3、公积金:公积金是指企业为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属于应交税费核算范围;     4、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金是指企业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不属于应交税费核算范围;     5、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所得的税费,不属于企业应交税费核算范围。     税费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办理流程如下:     1、确认税费不通过原因;     2、根据原因,对税费进行调整或纠正;     3、根据调整或纠正后的金额重新计算应交税费;     4、编制新的应交税费核算表;     5、提交新的应交税费核算表给财务部门审核;     6、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对应交税费进行支付;     7、记录税费调整或纠正的相关信息,并归档;     8、对应交税费的支付进行会计核算;     9、生成税费支付凭证,记账;     10、将税费支付凭证及相关会计凭证送交审核;     11、审核无误后,将税费支付凭证及相关会计凭证送交财务部门复核;     12、财务部门复核无误后,存档相关凭证,完成税费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办理流程。     综上所述,应交税费属于负债类科目;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