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新办出生证明要多久 |
释义 | 一、重新办出生证明要多久 1、出生证明补办一般要七天左右,当事人可以持本人的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补办出生证明,在开好出生证明以后,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予以补发。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二、补办出生证明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保定日报登报挂失报纸(报纸7天之内有效) 2、孩子出生时接生机构病历复印件 3、原接生机构出具保定市出生医学记录及首次签发登记表 4、若孩子未上户口孩子父母双方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及派出所开具的孩子未落户证明信并盖章;若已经落户,带孩子户口本原件及户口页复印件 5、孩子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孩子母亲亲自办理(若母亲不能亲自办理,出具委托书。委托书必须由新生儿母亲亲自用黑色碳素笔填全,新生儿母亲在委托人签名处按手印,被委托人签名并按手印)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出生公证时应注意的事项: 1、公证书中的当事人姓名要真实,有特殊要求的,必须认真审查核实后再予证明。当事人的姓名一律采用简化字。在外文译文中,要使用汉语拼音。为便于当事人使用公证书,对有曾用名的,经有效证明,应在公证书上同时证明。 2、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日期,是公证证明的核心内容之一,务必准确、真实,并有确凿的证据。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没有身份证以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为准,无上述证明,参照其他证明(如档案、护照等),一律采用公历,公证当事人另有要求的,可在括号内注明农历出生日期。 3、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地点应明确、具体,地名应写全称。出生地址应写到市、县,根据使用地(国家)要求,也可写到乡、村或城镇街道。如果当事人出生时的地名已改变,应在现在地名后括号内,写明原地名全称。 4、出生证明当事人父母要写明生父母的姓名,如父母死亡的,要加括号注明,如当事人已被他人收养,应注明养父母姓名,对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公证书,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不写生父姓名。 5、当事人所提供身份证与境外证件上(如护照、通行证等)日期不一致,而提出更改的,如确属原发证机关工作失误造成不一致,当事人需到发证机关要求更正,然后给予公证。如公证当事人当时为了出国而谎报年龄,查清楚后应按真实年龄给予公证。 时限是二十天,不管怎样越及时越好,也就是在孩子出生之后,尽快办理,早点总不会出错。在办理出生证明的时候还要注意一些细节性的问题,千万不要出现任何的差错,毕竟涉及到孩子的事情就是大事,马虎不得,如果您实在是记不住,可以在办理前找律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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