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看注册企业规模。 如果企业投资规模较大,年销售收入即将超过500万元,建议直接认定企业为 一般纳税人 。法律规定,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可以可开专用发票(即可抵扣发票), 增值税发票 (17%)。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