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注册新公司 的流程是: 1、核准公司的名称; 2、制定公司章程,准备好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住所; 3、申请设立登记; 4、领取营业执照; 5、开立银行账户; 6、刻制公章,法人章; 7、进行税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七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 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