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廉租房到哪里领表? |
释义 | 廉租房到哪里领表?廉租房到哪里领表由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表。廉租房申请流程:一、提出申请: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二、受理、配租: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一般需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必须具有所在市城镇户籍,在该市生活;(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当地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如北京的具体标准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7.5平方米及以下的,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96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15万元及以下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1392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3万元及以下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088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0万元及以下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784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8万元及以下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48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0万元及以下需要办理的手续: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领取《城镇居民申请廉租房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核定表》一式三份,人户分离的到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领取核定表,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对其家庭成员工作和收入情况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家庭成员中年龄大的成员所在单位负责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家庭成员中的其他从业人员应向核定单位提供工作和收入情况证明(离退休人员凭退休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金领取证计算收入)。申请家庭持经过单位核定的《城镇居民申请廉租房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核定表》,向户口所在区的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以下证明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街道(乡镇)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对其家庭收入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一般为以上这些,具体以当地的规定为准。至于无住房证明,一般为房管局(所)开,20-50元的查询费用,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无工作的收入证明: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金领取证计算收入,由街道出具证明;无业无收入的由社区提供证明材料后由街道出具证明。各地的规定不一,当地的具体政策需去电当地的住房保障办咨询,我的回答仅供参考。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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