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夫妻婚后所得不一定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该财产婚后个人所有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