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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税务登记注册资本和投资方信息为啥显示都不能为空
释义
    合伙股权转让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出资信息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股权转让文件、新股东资格证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必要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法律分析
    关于合伙股权转让办理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具体入下: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无须提交本材料。
    5、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7、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结语
    合伙股权转让办理所需材料已明确: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股东出资信息表;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4、股权转让同意文件;5、股权转让协议或交割证明;6、新股东资格证明;7、修改后的公司章程;8、必要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根据规定办理,顺利完成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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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8 1:5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