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申请。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审查和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补救方式。     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了婚不一定户口本就会有变动,只要不对户口迁出的话,那么离婚和户口本是没有必然的联系,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如果要办理户口迁入或者是迁出的事项,就需要获得当地派出所的认可才能实施。     一、离婚登记是否需要预约     离婚登记不一定需要预约,可以直接去现场轮候。申请离婚登记需要材料如下: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4、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5、离婚协议书。     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