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员试用期能生育吗 |
释义 | 可以生育,不少公务员考生在考试时就已经怀孕,有些在面试时甚至即将临产。试用期内是允许休产假的,当然在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试用期只要你已经领了结婚证,并且符合法定的可以生育的其他条件,不会影响你的公务员资格。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是有产假的。 无论是在试用期还是转正,根据最新公务员法的规定。都有权利享受不低于三个月的假期。公务员即使是在试用期一样是可以有产假的,并不会影响以后的工作,公司是会有相关的安排的。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 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 新录用公务员有下列情形的,试用期顺延,顺延期满后再行考核。 (一)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 (二)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待结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受到记大过以下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试用期顺延至处分期满后考核。 (四)法律、法规规定影响试用期满考核正常进行的其他情形,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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