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甲、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 (一)身份证和户口证明; (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三)离婚协议书; (四)结婚证。 乙、出国人员 (一)护照;(二)离婚协议书;(三)结婚证。 当事人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且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原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离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离婚登记并允许当事人在该国离婚的,可以在居住国办理离婚或回国内办理离婚。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