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的区别 |
释义 | 仲裁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的区别: 1、案件处理费包括一仲裁员因办理仲裁案件出差、开庭而支出的食宿费、交通费及提取合理费用;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应出庭而支出的食宿费、交通费、误工补贴; 3、咨询、鉴定、勘验、翻译等费用;四、复制、送达案件材料、文书的费用五、其他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合理费用。4、商事仲裁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是按照金额的大小来缴纳的。 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审查如下: 1、当事人之间是否有仲裁协议; 2、仲裁协议是否有效; 3、仲裁事项是否属于仲裁协议规定的范围; 4、诉讼时效是否已超过。 综上所述,仲裁费用,是指仲裁机构根据仲裁规则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向当事人收取的办理纠纷案件所需要的经费。仲裁费用一般分为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所谓案件受理费,是指仲裁机关办理案件所支出的费用。所谓案件处理费,是指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所支出的费用,其中包括:律师费、鉴定费、勘验费、差旅费和证人的误工补贴及食宿费。 【法律依据】: 《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第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仲裁委员会交纳仲裁费用,仲裁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 第三条 案件受理费用于给付仲裁员报酬、维持仲裁委员会正常运转的必要开支。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