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的基本帐户和一般帐户的区别是前者可以提现金,后者不可以提现金;公司一般来说只设基本帐户就可以了,如果有 分公司 或经营部可以设一般户。基本帐户只能为一个,一般户可多个。公司一般都需设立一个基本存款户和一个一般存款户,对于办理 工资 、奖金支取,营业收支的转帐、电汇只能使用该账户,一个企业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户。 法律客观: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对下列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核准制度: (一)基本存款账户; (二)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 (三)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以下简称“QFII专用存款账户”)。 上述银行结算账户统称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