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已注销,发票异常处理办法 |
释义 | 即便公司注销了,仍要承担责任。对于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销售方,可获得税务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购买方可凭此证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于未申报或未缴纳税款的销售方,应督促其依法申报并缴纳税款,经核实后可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若发现销售方违规或拒不履行纳税义务,应主动举报并协助追缴税款,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即便公司注销了,仍要承担责任。 1、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因此,纳税人正常经营且存在真实交易的,增值税发票被认定为失控发票,一方面应该按照要求将抵扣联原件报税务机关(如果已经申报抵扣的,还要将进项税额转出)。另一方面及时联系销货方,核实其造成发票失控的真正原因,如果属于税务机关责任以及技术性错误造成的,经税务机关相关流程核实后,将允许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属于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应督促其依法申报缴纳税款,经税务机关核实已申报并缴纳税款后,也将允许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发现销货方存在违规行为或拒不履行其纳税义务的,应主动向税务机关举报,协助税务机关追缴税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拓展延伸 发票异常情况下企业注销后的处理办法 对于发票异常情况下企业注销后的处理办法,首先企业应及时与税务部门联系,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税务部门会对发票异常情况进行核实,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一般而言,如果发票异常是由于误操作或技术问题导致的,税务部门可能会要求企业重新开具正常发票,同时对异常发票进行作废处理。如果发票异常涉及到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可能会进行进一步调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企业在注销后仍需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的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结语 即便公司注销了,仍要承担责任。对于异常发票的处理,纳税人应与税务部门积极沟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情况,可由销售方出具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税务机关,作为购买方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对于未申报或未缴纳税款的情况,应督促其依法申报缴纳,并向税务机关举报违规行为。注销后仍需配合税务部门的工作,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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