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物业管理的工作内容如下: 1、快速熟悉本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以及收费内容等; 2、对客户进行档案登记,为其办理入住手续,并督办跟进客户二次装修; 3、对辖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需及时采取措施,通知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4、定期对业主进行回访,接受业主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5、向业主派发物业收费通知单,做好款项收缴工作,掌握应收款项明细; 6、严格按照公司要求,明确保洁工作任务和标准,对日常清洁工作做监督;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