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做鉴定。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确认,并由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同时规定:若需要对尸体进行解剖的,必须事先取得死者家属的同意,并且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尸体检验。但是,如果是无名尸体,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一、尸检报告谁出的 医疗事故的尸检由当地的尸检机构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交通事故由公安部门出具。法律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部门进行检验、鉴定,尸检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之内委托;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检验中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家属的同意。解剖未知名尸体,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二、尸检报告是哪个部门出具 医疗事故的尸检由当地的尸检机构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医疗事故的尸检由当地的尸检机构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有相应能力);交通事故由公安部门出具。 法律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检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检验中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其家属的同意。解剖未知名尸体,应当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